汽车抵押贷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车或自购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汽车消费贷款公司取得的贷款。以汽车作为抵押物的贷款的用途,主要为快速资金周转。(当然汽车贬值快、交通事故影响车辆价值几率大,金融机构以汽车作为单一抵押方式发放贷款的方式相对较少,一般贷评估价5-8成。)
综合来看的普遍条件是:
1.
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
2.
职业和经济收入证明;
3.
与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协议、合同或者购车意向书;
4.
合作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5.
这类无须押车的汽车抵押贷款,则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拥有稳定职业,申请人拥有当地抵押车辆的所有权,业务开展城市长期居住和工作。需要你出示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购置附加税证(本)、购车发票、保险单、车船税、进口车辆相关税证明、身份证(非本地户口客户提供有效期内暂住证货居住证)。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及其相关权利进行抵押时,实行登记生效制,而以生产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动产抵押的,实行登记对抗制。依照该规定,汽车抵押实行登记对抗制,不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尽管《担保法》中规定,以车辆抵押属于登记生效,即自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才生效。但是,根据新法优于旧法适用的原则,《物权法》第178条规定:“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因此,汽车抵押只要签订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
汽车典当融资行业内率先推出的汽车质押贷款业务,到2017年底为止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与不断完善,设有专用停车库、专业人员车辆进行维护保养,解除质押时会为车辆提供清洗服务。已经成为数典当行的一个标准业务。
汽车典当融资服务的特点是:
1、手续简单,周转速度快:快可以达到1小时放款。
2、利率较高,适合短期周转:要高于同期银行贷款,适合短期资金周转。
3、息费计算灵活,可按天计息:典当融资息费比较灵活,可以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