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经理超注册建筑师执业范围执业;2、项目经理在项目投标时没有建造师资格;3、工程业绩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在申报单位中没有登记记录;4、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的发证日期晚于合同签订日期;5、一个人同时在两个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6、负责个人业绩的技术人员不符合标准,不予认定。
关于资质增项申请的新规定
(1)新的资质标准实施细则规定:对于已取得建筑资质的建筑企业,可以进行增项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且数量不受限制。
(2)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所属行业的甲级资质,但未取得建筑资质的建筑企业,可直接申请相应类别的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而其它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筑资质则应按照首次申请资质的要求进行办理。
如果一个企业想要发展,它不能局限于一个城市或一个地方。它必须向多个方向发展,运作。因此,为扩大业务范围和扩大规模,有必要在原有基础上建立其他建筑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筑公司分拆时,有必要重新确定资质条件。这样,母公司和新成立的子公司在开始各自业务之前将获得单独的建筑资质。
资质分立的原因
如果资质转让,并不意味着收购将会进行。如果被收购公司拥有多项资质,则有必要查看是否有全部收购的必要,这个时候就要进行资质分立,建立一个子公司来分开资质。可以看出,资质的分立主要是由于被收购公司存在一些资质,而收购方只需要部分资质,才会发生的。如果公司只有一个资质或者如果有多个符合需求的资质,则没有必要进行资质分立。